《最低工資條例草案》通過,但最核心的問題還是那條填充題的答案:時薪的數字。本欄估計是二十八元的原因已經解釋過,在此不再重複,而在這個數字的討論過程中,勞資雙方一定有激烈的爭拗。但爭還爭,不要導致嚴重的社會分裂,在這一點上,資方要更加小心。
在近日的討論中,一些僱用大量非技術勞工的老闆已經公開他們的奇謀妙計。面對最低工資立法,他們將以各種手段去破解,實行和工人鬥智又鬥力。
資方的確有權去應對最低工資立法,但如果應對的方法是刻意為難低薪工人,削減他們的收入,令最低工資立法無法達到原意,那不但道德上有問題,在政治上也會引發另一輪抗爭。
最低工資立法已經討論多時,成熟的做法,是有了結論之後,大家都要尊重,不但尊重條文,也要尊重法例的精神、條文的精神:僱主要為僱員基本生活水平負上責任,所以才定一個最低工資水平。不過,若然僱主改頭換面,東閃西避,繞過最低工資的立法精神,那就是不尊重這個長逾十年的討論。
如果僱主繞過立法,刻意削減工人的收益,甚至洋洋得意,介紹自己的獨門心得,那只會惹來勞工團體,甚至整個社會的反感。因此,定出法定最低時薪之後,僱主應該坦然接受,盡量用其他辦法去解決成本上升帶來的壓力,例如由高層的成本去吸收,或者把成本轉嫁予消費者,這些行為都可以接受,而不要耍手段,挖空心思去跟工人鬥法。如果這樣搞,幾乎可以肯定,勞工團體一定用唱衰的形式,去揭露無良僱主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