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陽光法案」不陽光

全球通行的官員申報財產,俗稱「陽光法案」,北京方面經過千呼萬喚,終於出台。但是,仔細一看,真不知這是否叫「陽光法案」,因為這和全球通行的不一樣,並不公諸於眾。

北京新頒發的官員財產和個人事項申報制度,應該說是一個進步。和舊的版本相比,新規定新增了住房、股票等申報內容。然而,最為關鍵的是,新規定稱,所涉及的官員申報,按級別由相應組織人事部門受理,「對報告人的報告材料,應當設專人妥善保管」,並不向社會公開公示。這些申報材料只有在「幹部監督工作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時」,以及「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時」三種情況下,方可查閱。

也就是說,官員申報財產,是「高度機密」的資料,百姓大眾根本無從得知,也就無法進行監督。這種申報,實際上失去了申報的意義。國際社會將此稱之為「陽光法案」,就是要將官員曬在大眾的眼睛之下,將其「透明」,使其不敢輕易胡作非為。本來,目前腐敗成風的中國官場,官官相護和明爭暗鬥處處可見,這種保密式的申報,既可為官官相護的交易提供新機會,也為官場的爾虞我詐提供了新戰場。

北京的申報新規定還有一個大問題,就是範圍太廣,所有副處級以上官員都要申報,全國可是天文數字。事實上,民眾要求監督的是重要高官。今年初,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和總理普京都在俄國政府官方網站公布收入狀況,一切清清白白,北京為何不敢?其實,最重要的是給予大眾監督高官財產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