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休班警醉駕 須讀改進課程

【本報訊】休班男警員上月凌晨駕車經過觀塘鯉魚門道時,遇警方設置的打擊醉駕路障,男警遭抽樣截查後直認剛喝了兩杯紅酒,經呼氣測試證實酒精含量是每一百毫升內有五十二微克,超標逾一倍,遂即時被捕。

知法犯法男警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辯方一度求情指被告的駕駛態度無問題,望可豁免修讀駕駛改進課程,遭裁判官拒絕。被告最後被判罰款五千元、停牌一年,並要參加為期三個月駕駛改進課程。 

身穿西裝到庭的被告李漢祥(四十四歲),報稱警員,被控今年六月八日在觀塘鯉魚門道,醉酒駕駛私家車。辯方昨日求情時並無透露被告任職警員,只表示被告並非因為交通意外而被揭發醉駕,只是路障截查,故此,其駕駛態度並無問題,望可豁免修讀駕駛改進課程但被法庭否決。

案件編號:KTCC 40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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