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交警超速罰款 料遭紀律調查

【本報訊】去年底一名交通警員當值期間,在青馬大橋「炒車」,肇事警員一度被傳曾「蛇王」,故在臨下班時在高速公路狂飆「扯咪」,圖增加行車里數瞞騙上級。肇事警員其後被票控超速駕駛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提訊,被告事先以書面認罪,被判罰款六百元,以及扣五分。據悉,警方將就有關「蛇王」傳聞展開紀律調查。

被告黃景輝(三十二歲)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四日早上五時半,在青馬大橋向青衣方向駕駛一輛警方電單車時,時速為一百一十六公里,超出該處八十公里的速度限制。

早前有報道指,被告隸屬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案發時疑「越區」駛往青馬大橋,並在橋面飆車,最後「炒車」收場,他一度傷重留院治療。

疑涉集體「蛇王」

有傳事發時另有兩名同袍在場,懷疑事件涉及集體「蛇王」,有傳有人為瞞騙上級「蛇王」一事,在臨下班時在高速公路飆車,欲加大行車里數紀錄。

案件編號:TWS 598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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