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案 多名公僕作供

【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續審,多名公務員就首被告林偉涉案的發展項目作供,眾人均表示只分析項目的可行性,過程依照個人意願撰寫報告,未受任何壓力。

認為林偉更改計劃申請可行

林偉申請在新口岸松山腳興建十七幢別墅,當年任運輸廳技術員的鄺偉昌供稱,林在申請中以引入文化旅遊為概念,除興建十七幢別墅,還加建一幅文化牆,但在技術分析項目時,他認為發展項目缺乏旅遊車泊位,林其後更改項目計劃,放棄興建文化牆,亦消除涉及旅遊車泊位問題,遂認為有關申請項目可行。

至於林偉用高士德兩層地下停車場換望廈軍營用地,鄺偉昌指,當時政府希望在高士德區增加泊車位,他曾分析其他地下停車場個案,發現存在經營風險,未必有商人願意經營,而林提出用大廈部分停車場改作公用停車場,並無違反法規,故認技術上可行。另一證人土地廳技術員李匡祺作供時稱,林偉提出用私人停車場換土地,過往無同類個案,他曾向法律廳諮詢意見,發現無違法,故認為申請技術上可行。

換地面積及價值差異大

林偉用阿婆井細地換主教山別墅用地,工務局技術員呂美娟供稱,林最初提出換地申請,但因換地面積及價值差異大,故認為技術上並不可行。林其後再提出申請,工務局建議林加多一塊細地彌補土額,她遂請示上司有否需要開立卷宗跟進。案件今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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