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兩國兩制」謬誤

有論者認為,白鴿黨直接與阿爺談判政改是破壞「一國兩制」,我認為此乃錯誤把「一國兩制」解讀為「兩國兩制」,散播香港是「獨立政治實體」的幻想。

若內地屬「一國」,香港屬另「一國」,香港的政黨邀請內地干預香港憲制之事,那當然是出賣香港這「一國」的主權。但現實是,香港並非獨立於內地以外的另一國,因此並無作為一國之主權;反而,正由於香港屬中國的一部分,香港憲制便是中國主權範圍內之事,那香港進行憲制改革,不找阿爺還可找誰?

至於白鴿黨繞過曾蔭權直接跟阿爺對話,亦屬破壞「一國兩制」,更是無稽之談。香港特首非主權獨立國家的首長,他只不過是阿爺授權代為管治香港的人物而已。阿爺授權他做甚麼已載於《基本法》內,阿爺沒授權的,他一律不能做,否則便違反《基本法》及中國憲法。改變香港憲制,正是特首沒有獲阿爺授權作決定的項目,故他充其量只能擔當代政黨向阿爺轉達意願的傳話人。既然特首在這方面沒有話事權,政黨直接找有話事權者進行談判,便屬合情合理,因為既可減低不必要的誤解,同時亦增加談判效率。

再說,香港立法會議員直接找阿爺談判的法理依據,就是他們擁有決定呈交甚麼政改方案給特首確認、再上呈阿爺作最後決定的投票權。議員在決定怎樣投票前,跟阿爺釐清甚麼准或不准,甚或進行討價還價,根本就是責之所在。更何況議員的權力並非來自特首,而是來自根據中國憲法頒布的《基本法》,故雖云「兩制」,議員仍是在「一國」法律框架下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