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嚴懲扑頭賊

沉寂一時的扑頭劫案又死灰復燃。最近一位芭蕾舞學校女校長疑遭冷血扑頭賊重創,可能已腦幹死亡,家人要有隨時為她拔喉的心理準備。這樣的一則新聞,讀了叫人特別沉痛,為了區區一千幾百元,劫匪竟如此喪盡天良!扑頭等於攞人命,即使不死,亦造成傷者難以彌補的悲創。筆者極希望警方全力緝兇,務把冷血扑頭賊繩之以法!

一九九九年,全年發生一百五十四宗扑頭劫案,社會嘩然,二○○○年,律政司發出指引,要求扑頭劫案在高等法院審理。二○○二年,扑頭劫案亦有一百四十宗,警方及律政司擬以「意圖謀殺罪」檢控「扑頭黨」,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事實上,這種不顧人死活的扑頭劫案,與謀殺沒有甚麼分別,性質上甚至更嚴重,皆因腦部重創,不死而造成的後遺症有時往往比死更難受!

至今仍危殆的芭蕾舞學校女校長,其親友斥冷血兇徒「會有報應」。筆者感同身受,政府口口聲聲發揚關愛文化,扑頭劫匪冷血至此,政府有關部門竟不吭一聲,也不見有人譴責暴徒,問候受害家人,試問關愛文化何在?

老一輩人常說:傷天害理事莫做,今生不報來世報。閻王爺有本帳,小鬼推磨下油鍋。「因果報應」這條規則的表述,更多的是讓人「慎獨」而自律,所謂「暗室虧心,神目如電」。是以,坑蒙拐騙者總會被良心拷問,殺人越貨就更不為天理所容。

扑頭劫案的兇徒,其良心何在?他可有敬畏之心?做出如此殘忍的扑頭惡行,自然不會有甚麼「慎獨」的反省;今日道德的淪喪,扑頭,必用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