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世狂言:洋奴最易當漢奸

老舍先生一九四四年寫短篇小說《犧牲》,主角是毛博士,此人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其穿着打扮一切照洋規矩。他言必稱美國,中國甚麼都落後,他羨慕的美式生活是:「家中必須有澡盆,出門必坐汽車,到處有電影院,男人都有女朋友,冬天屋裏的溫度在華氏七十度以上,女人們好看,客廳必須有地毯。」其理想生活是:「將來必須有個小家庭,像美國那樣,鋼絲床、澡盆、電爐、沙發,兩人談着『結婚的愛』。」

毛博士常勸人用「美國精神」辦事,所謂美國精神就是金錢。他在學校教書,不訂合同他不幹,因為美國興合同。可是合同訂的三年之內不加薪,他卻要求加薪。

而最突出的是,他認為結婚要花錢,因此是犧牲。他認為結婚花了很多錢,所以娶來的太太要關在家裏不准出門,但這個女人到了忍無可忍時,竟私自逃走了。於是,毛博士作出了更大的犧牲,終於發瘋了。

老舍先生認為,洋奴思想是「國民劣根性」之一,洋奴最容易成為賣國賊;他們只要倚仗洋人(包括日本人),就有恃無恐。香港不正是這樣嗎?張三有英國作後台,李四有美國作乾爹,他們在香港也就自認為高人一等,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欺壓市民無所不用其極,本身卻不用任何人審查。林公公說:「良禽擇木而棲」,殊不知那「禽」是禽獸而未必是鳥。

老舍說:「我得擁護西紅柿,一來是味邪而不臭,二來是一毛錢可以買一堆,雖洋化不受洋罪。烙餅卷Cheese,哼,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