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建築工人為朋友慶祝生日時「飲大咗」,要兩名年輕女友人陪同回家,他原欲邀請二人留宿,但遭繼母反對,他激動下用啤酒樽猛敲頭部,繼母怕他「出事」報警。青年後來踢傷接報到場調查的女警,又一度搶去一名男警的佩槍,幸同行警長眼明手快奪回。被告昨在粉嶺法院承認襲警罪,盜竊罪獲控方撤回。辯方律師替被告申請保釋時,以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三度干犯相類案件亦准保釋為例,終獲保釋,案件押後至七月廿六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官報告。
辯方求情稱被告鄒浩賢當時醉酒,以致神志不清才襲警,犯案出於一時鹵莽,而女警的傷勢輕微。辯方續指,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早前承認襲警,雖然她第三度干犯相類案件,又在眾目睽睽下打傷警員,但她仍獲保釋外出及索取報告候判,故辯方請求裁判官參照該案做法,最終獲批准。裁判官指被告年輕,故給予最後一次機會,並着他好好珍惜。
案情透露,被告鄒浩賢的繼母於今年三月六日凌晨時分,看見被告帶同兩名女子返回他在落馬洲古洞路麒麟村的住所,於是着他送兩女子回家。被告聞言表現激動,又用啤酒樽狂敲自己頭部,繼母於是報警。
男警長接報帶兩男女警員到場,發現被告滿身酒氣,三人嘗試安撫被告。此時被告突然發難踢向女警大腿及膝蓋,男警上前拘捕被告,惟當男警為被告戴上手銬時,被告猛烈掙扎,並拔出男警的手槍,警長見狀上前奪回手槍及制服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他在卡拉OK為朋友慶祝生日後,因飲過量啤酒而須由兩名女友人搭的士陪同返家,他原想讓二女留在睡房,但遭繼母反對。
案件編號:FLCC 5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