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十七歲已案底纍纍的牧師之子,聲稱失戀後情緒困擾兼受幻聽影響,竟視男班長為發洩工具,藉詞指班長「得罪」其「大佬」而索款五萬元,又先後在公園及新女友寓所內襲擊對方兼以燃點的香灼其胸背,班長召來同學協助亦被襲。涉案青年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庭將他還押至本月廿六日,待審閱相關報告後量刑。
中四學歷的被告柯雋揚,現報稱無業。他昨日與其十四歲女友分別承認盜竊、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及非法禁錮共五罪,控罪指兩人今年四月十八日盜取文浩全之父的一千九百元;柯另於當日至四月廿日襲擊及非法禁錮文,另襲擊黃文靖。法官昨將女被告轉介九龍城法院兒童庭,其案件押後至八月二日待取感化報告再處理。
控方指,柯以往有七次案底,包括盜竊、襲擊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等。辯方求情時透露,柯父為牧師,昨與教友一同到庭支持兒子。柯亦親撰求情信,向文、黃兩好友道歉,亦對事件令家人、教會及校方失望兼影響學譽深感後悔,他已向文償還盜款及賠償醫藥費,望法官給予改過機會。法官考慮曾被判感化的柯未有接受心理治療,又受幻聽困擾,待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心理及精神報告後始判刑。
控方案情指,文及黃為柯的同學,柯以電結他作抵押要求文交出六百元,事發當日,柯指稱尋獲買家,相約文及女被告到尚德商場見面,期間柯要文交出財物,女被告則以文之提款卡盜取一千九百元。柯又要文跟他練「拳擊」,更指文得罪其「大佬」,大佬有命要柯將燒紅鐵釘捶入文之身體。柯言畢剛有巡警經過,惟文受驚未有報警。柯其後要文交五萬元擺平事件,更將文帶到公園練習「拳擊」。
文與柯在公園度宿一宵後,再到女被告家,期間文被摑面卅次、被揮㬹鋤背十次兼拳打身體十次,柯又以燃點的香灼文背部,及後建議文可交出「替死鬼」,文無計可施遂約黃文靖見面,柯則準備好士巴拿、錘及鐵釘,約黃到尚德邨停車場,並訛稱文因拒跟其大佬而開罪對方,須五萬元擺平事件,更向黃展示文遭「大佬」施襲之傷勢。
三人相議期間,柯突向文施襲及再燒香灼文胸口,黃見狀阻止,柯卻向黃擲錘及以士巴拿襲擊,令黃手㬹受傷。兩被告及黃、文後來同到坑口麥當勞餐廳,柯要黃買食物,黃趁機求助店員報警,警員到場將兩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 6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