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十多年的《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明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主體法例肯定可順利通過,爭拗焦點變為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應每年還是每兩年檢討一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在最後關頭「出陰招」,透過改變表決政府及議員修訂的次序,令每年一檢的修訂極可能被否決,藉此迫使議員改為支持兩年一檢。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狠批張建宗做法「卑劣」、「要重新認識佢」。
最低工資草案原文並無規定將來成立的最低工資委員會,必須定期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明日將提出修訂,規定最少每年檢討一次,以便基層勞工工資可緊貼經濟狀況,但政府「還價」,只肯最少每兩年檢討一次,並以張建宗的名義提出初步修訂建議。
由於兩人的修訂同為修改草案第十一條,按立法會規程會先表決張建宗的修訂,然後才到王國興。泛民主派與工聯會議員計劃先聯手將張的兩年一檢修訂否決,藉此迫使其他議員在別無選擇下,轉為支持王的每年一檢修訂。不過,政府日前提交立法會的最終修訂文本,突然改為透過修改草案第十三條來落實兩年一檢,變成會先表決王國興的修訂,然後才到張建宗。
由於王國興的修例須通過分組點票,在功能界別分組中,目前只有泛民三票、勞工界三票、民建聯三票、醫學界梁家騮和會計界陳茂波等十一票明確支持每年一檢。金融服務界詹培忠及資訊科技界譚偉豪等,只答應在兩年一檢否決後改為支持每年一檢。現在政府更改表決次序,變相令王國興的修訂更難通過。
李卓人強烈不滿政府做法:「政府做嘢應該光明正大,唔應該出埋啲咁嘅陰招,勞工界最初以為張建宗係真心幫勞工嘅正人君子,喺呢件事件後要重新認識佢。」對於工商界指很多標書和外判合約都為期超過一年,每年調高一次工資水平會令他們蒙受損失,他反駁:「最低工資係用嚟保障工人,唔係保障僱主。就算用番政府建議嘅兩年一檢,咁係咪三年期嘅外判合約就可以違法唔加人工?」
勞福局聲稱有關變動純粹是基於法律草擬上的考慮,否認「出陰招」。王國興不肯評論政府做法,亦拒絕明言如他的修訂被否決,工聯會會否「一拍兩散」與泛民聯手否決政府的兩年一檢修訂。
另外,九年前爭取最低工資立法的老翁嚴先生,當年任職政府外判公廁工,「落袋」的月薪僅三千元,以每日工作十四小時來計算,時薪低至七元一角,他只能搬到公廁居住,省卻車資及交通時間。事件經報道後,引起社會強烈回響,嚴先生的長期抗爭令政府改變政策監管政府承辦商的工資,成為爭取就最低工資立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現年七十六歲的他已入住老人院,今日將現身講述對最低工資終於立法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