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欄杆便可看出政府各部門各自為政,對於處理掛於欄杆上的手推車及雜物,食環署與地政總署竟各執一辭。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署重點工作為保持環境衞生,任何人如擺放物品於任何地方,以致妨礙該署的街道清潔工作,該署人員會先向物主發出口頭警告,或將「移走障礙物通知書」附於有關物品上,着令物主在四小時內移走物品,否則物品會被檢走及扣留。
另一方面,地政總署發言人則表示,該處只與警務處及食環署聯合處理違例停泊於行人路的單車,手推車及其他雜物並不是該署執法範圍,發言人亦承認,該署並沒有就違例停泊單車進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