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電召服務疑違例濫收費用。在北角寶馬山道一屋苑任職保安的張生表示,早前為住戶電召的士前往中環,職員卻以「冇車」為由,要求乘客除五元電召費用外,再額外支付十至二十元費用,以便作出特別安排,張直指對方有「劏客」之嫌。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現行法例規定,乘客每次電召市區或大嶼山的士,只需繳付五元附加費,電召新界的士的附加費則為四元,除此之外,如的士電召台要求乘客給予額外費用,將有可能觸犯濫收車資罪行。該署將提醒的士業界,並建議乘客如被濫收車資,可向警方舉報。
的士商會聯盟發言人吳國雄承認,有部分業界會「揀客劏」,覬覦高尚住宅區住戶在繁忙時間難以找到的士,藉以要求對方繳付額外費用,惟此舉有可能已觸犯法例,呼籲乘客可向警方交通投訴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