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老鼠吃了春藥

都說香港鼠患嚴重,原來與印度、紐約等地相比,香港也許只是小鼠見大鼠。就以印度孟買來說,當地老鼠多得連滅鼠藥也失效,當局不得不增兵打鼠,名之曰「夜之打鼠隊」,其中一位打鼠王三小時就能殺鼠六十隻,比「廣州鼠王」當年在香港創下一小時捉鼠十七隻的戰果還要輝煌。

大家別以為打鼠很簡單,想加入印度打鼠隊一點也不容易,既要考體能,又要考筆試,而且每晚最少要殺鼠三十隻,不達標即會被炒魷。如果按照印度的標準,香港食環署那班所謂防治蟲鼠主任恐怕連執死老鼠都不夠資格。

所以說,始終還是香港食環署呢份工最容易做,防治蟲鼠主任入職起薪即有三萬多元,最高月薪可達七萬元,是印度打鼠王區區一千六百港元月薪的幾十倍,而且從來不必擔心因滅鼠不力而丟飯碗。

不是嗎?最近接連發生老鼠咬人事件,食環署不但不承認縱鼠為患,反指老鼠吃了藥才會咬人,即是說,愈多老鼠咬人,愈顯示食環署沒有偷懶蛇王,問你服未。常說蛇鼠一窩,當蛇王遇上老鼠,果然是臭味相投。

可惜的是,食環署並沒有交代到底給老鼠吃了甚麼藥,可以令老鼠如此亢奮。有人猜測,老鼠吃的也許不是滅鼠藥,而是過期春藥,否則怎會胡亂咬人。不管怎麼說,食環署能夠想出老鼠吃藥後咬人這種理由,就很有創意。其實他們根本不必搜腸刮肚找理由死撐,大可理直氣壯地宣稱,全世界都有鼠患,香港老鼠咬人又何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