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四萬六千元的中學男教師,聲稱因學校合併他負責推廣形象而承受沉重壓力,遂先後透過同志網站相約四至五名「援交少男」宣洩,教師分別在自己寓所或商場公廁進行性交易,更用隱蔽攝錄器,偷偷拍下與其中一名十三歲援交男的性活動場面,事後更豪擲三千元作肉金。被告昨在區院承認四項非禮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收押至七月廿二日判刑。
身材略胖的四十歲被告李德輝,無案底,他原被控八項罪名,昨承認其中五罪後,餘下三項非禮罪名獲控方不予起訴。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在加拿大唸大學時已自知有同性戀傾向,九四年返港後分別在不同中學執教鞭,惟被捕後已辭職。辯方又指,事發時被告在一中學教數學及通識,由於該校與另一中學搞合併,被告負責推廣形象,加上負責會考精英班及訓導工作,故要透過性活動紓緩有關壓力。
辯方又呈上由一百五十一名學生聯署之求情信,讚揚被告為「好好教師」,部分學生更指被告出資讓學生補習一年英文、租屋讓學生溫習及全力協助學生會考奪「A」等。辯方亦呈上被告十多封前同事及校長之求情信,又指被告乃虔誠基督徒,更是一慈善基金始創人。
案情透露,其中一名十三歲男事主X於○九年尾透過互聯網認識被告,被告邀請他到深水埗麗閣邨商場的公廁「援交」,兩人於公廁內互吻、口交及手淫,被告支付三千元作肉金。數日後,被告又帶X到天水圍寓所進行性活動,再支付二千一百元肉金。
警方接報調查時在被告電腦內搜出被告與X性活動片段,被告在警誡下指曾與四至五名男童進行交易,又指是透過同志網站認識多名男童,目標對象是十四至十九歲的男童。 案件編號:DCCC 45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