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好巿民獎的警隊高級督察之妻,疑不滿家中印尼女傭騷擾她午睡,而要她通宵做家務和狂摑她致嘴角流血,因而惹上官非。女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裁判官昨於九龍城法院判刑時考慮被告沒有預謀犯事,輕判她一百廿小時社會服務令;庭上並透露任助產士的她,曾因協助在港盤川用盡的內地產婦,而獲醫院管理局嘉許。
擁有碩士學歷的被告曾懷遠(卅六歲),以往無案底,她本身是註冊護士和助產士,事發後已向醫管局辭職。她昨聞判期間不時皺眉,而被指畏妻的警隊督察丈夫陳誠斌,亦如常陪同到庭支持,兩人離開時更恩愛地翹手。
護士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正跟進事件,並指根據護士管理條例,任何註冊護士如在本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下任何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護管局須召開聆訊,故該局會就今次個案展開聆訊。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因罪成辭工,又因此留案底,恐失去助產士專業資格,已前途盡毀。辯方並呈交被告丈夫求情信指,被告為家庭盡心盡力,悉心照顧將升讀小學的女兒,是家中支柱之一。
辯方又指她曾與同僚撰寫一篇文章,關於她們在醫院內目睹內地產婦來港分娩而耗盡盤川,她們遂安排有關人士協助產婦一家安頓,有關善行更獲醫管局嘉許;另外被告上司和同事亦致函求情,指她善良及熱心工作。辯方表示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的行為非同類案中最嚴重,亦沒有使用武器而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嚴斥,案情絕非輕微,但考慮事主傷勢不嚴重,被告沒有預謀,只因一時氣憤下犯案,加上她背景良好故判予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印尼女事主Yuni Atik(廿四歲)去年十月二日致電正午睡的被告,被告不滿受騷擾,要事主嘗嘗「成晚冇得瞓的滋味」,當晚即着對方通宵做家務;而在翌日的中秋節晚上着事主隱瞞通宵工作一事被拒時,隨即掌摑事主致嘴角流血,事主其後偷偷離開到僱傭中心哭訴及報警。
案件編號:KCCC 12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