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脅迫兩網友性交 賤男重囚

【本報訊】會計男文員與女網友在網上作虛擬性愛(cyber sex)後,聲稱已偷錄對方裸體自摸片段,藉此脅迫對方與他真性交;他又聲稱會付錢與另一女網友性交,但不付錢之餘反屈對方偷竊。被告早前認罪,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慨嘆情竇初開少女於虛擬世界尋找慰藉,令情慾狂徒有機可乘,法庭有必要嚴懲網上濫交、及以恐嚇手段促致性交的人以儆效尤,加上被告犯案時破壞緩刑令,重判他入獄三年四個月。

法官表示苦悶初生之犢或情竇初開少女,於虛擬世界中尋找慰藉及自我肯定,以獲得浪漫及澎湃激情的快慰,結果令情慾狂徒有機可乘,從而滿足一己私慾甚至獸慾;近年來多宗網上騙案,事主們「輕則被騙財,重則騙色、甚至謀財害命」。

「自尊建基眾多性伴」

法官續指此案「係另一宗互聯網上誤交損友嘅案件」,被告乃濫交人士,視異性是滿足性慾之工具,「自尊心建基於眾多性伴侶」,被告為飽嘗獸慾,蹂躪案中兩名少女;而心理評估報告顯示其中一名女事主創傷較深,終日以淚洗臉,案發時更感到惶惑及驚恐,孤立無援,案發後留有夢魘,故要對被告重判。

被告梁漢寶(廿六歲),承認五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交罪,指他在去年五月至十月期間,聲稱有女事主X(廿三歲)的赤裸自摸片段,而威脅X與他三度性交,另被控去年十月至十一月,誣指女事主Z(廿四歲)偷竊,而迫令Z與他兩度性交。

案件編號:DCCC 35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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