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14年 屢被嘉許

【本報訊】被告司徒鵬昨強調自己加入基督教近廿年,是一名虔誠基督徒,故根本不會侵犯自己的學生。他更表示是遵從《聖經》裏的教誨,去愛護關心他的學生,並聲言:「如果學生需要跟我傾談分享,我一定付出所有時間及心力,去同佢哋溝通」。他並形容自己與學生們亦師亦友,關係十分融洽。

被告又指已結婚三年,但未有子女。他表示在香港教育學院及廣州體育學院畢業後便任中學教師,至今已經十四年,其中十三年更是在事發的港島佛教黃鳳翎中學任教,惟事發後他已離職,現時無業。他又向法庭呈交大堆嘉許狀,顯示他得過教統局、香港學界體育協會、校內學生會及家長教師會的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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