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律師家中種大麻認罪罰款

【本報訊】五十五歲律師李國慶聲言受精神病困擾,故自行在家中栽種大麻以助他擺脫失眠及焦慮等徵狀。被告早前於東區法院承認栽種大麻及管有危險藥物兩罪,裁判官昨判刑時,相信被告獲家人及朋友的支持下可助更生,輕判他兩罪罰款共一萬元。裁判官又寄語被告,要感激家人朋友支持,特別是跟他度過人生起跌仍不離不棄的妻子。被告被控在○八年至去年底,於中環新街市街家中平台栽種七十三棵大麻,並藏有大麻種子,事件因一名老翁墮樓倒臥被告家的平台上因而揭發。

案件編號:ESCC 228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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