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百多名休班消防人員昨趁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消防處改善救火裝備事宜,在立法會大樓外集會請願,要求將每周工時減至四十八小時。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趙善聰指現時人手及車更嚴重不足,又踢爆當局聲稱消防車能在服務承諾時間內趕抵事故現場,皆因往往只計算第一輛車到場時間,四輛消防車全部抵達或需半小時。消防處承認部分消防車人手只能滿足最低要求,被議員批評「非常唔妥當」,要求當局年底前提出為消防處增資源的時間表。
兩個消防員工會昨在立法會上要求將人員每周工時由五十四減至四十八小時,另又指現時人手長期嚴重不足,粗略估計要加一成人手才可應付工作,若減工時要符合「三不」,即不加資源、人手及不影響服務是強人所難。
消防處副處長陳楚鑫承認「三不」下要減工時很困難,而要達至減工時要求,人手料需增八百人,另又指泵車常額人手為七人,但因訓練及病假等原因每車或只得最低人手的六人。
另外,會上亦討論檢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望盡快完成檢討,一年內向立法會交報告,而○八年小組法官共發八百個截聽授權,拒絕十三個,當局希望為條例引入覆核渠道,讓執法機關有機會再陳述截聽理據。
議員涂謹申批評港府曾承諾全面檢討條例,但承諾卻「去如黃鶴」,現時只想「攞多啲權」,又只提出「枝枝節節嘅修補」及只對「執法機關嘅阻礙做檢討」,要求成立小組委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