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首度傳召蘇格蘭皇家銀行(前荷蘭銀行)香港區執行總裁朱仁毅作供。多名議員炮轟,不少苦主投訴該行前線員工在茶餐廳、地鐵站及停車場等地方講解「成吋厚」的銷售文件,朱仁毅指銀行的內部指引沒有規定銷售地點,故不能說員工違規。
朱仁毅在陳述書稱,蘇皇分別自○五年四月廿八日起以公開發售形式售賣雷曼迷債,以及自○七年十月四日起以私人配售方式售賣雷曼相關ELN(股票掛鈎票據),直至○八年五月三十日開始停售所有雷曼相關產品。
朱仁毅作供時強調,員工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時,會考慮客戶的投資經驗、資產額、要否依靠投資收益生活及投資損失所造成的影響等。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稱,多名苦主投訴蘇皇職員只是在地鐵站、停車場或茶餐廳等地方進行交易及講解銷售章程。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亦斥,有苦主指摘蘇皇沒有地舖,只透過電話、電郵,以至在地鐵站等地方進行交易。
朱仁毅起初拒絕評論個別個案,余若薇即炮轟其迴避問題和「縮骨」,朱表示蘇皇在銷售雷曼產品期間有八間分行,至○八年停售時也有五間,故員工與客戶可面對面進行交易,至於銷售地點,他說:「如果我哋嘅守則裏面無呢個規定,你又點能夠話我哋嘅同事違規呢。」
小組委員會主席何鍾泰會後稱,小組委員會本周五及下周二再傳召朱仁毅作供,預計九月傳召大新銀行及中國銀行代表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