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核洩漏不尋常

【本報訊】大亞灣核電廠二號反應堆於今年五月廿三日發生燃料棒洩漏事件,據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指,從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網頁所載內容,發現二號反應堆之燃料於五月十六日,即事發前一周完成年度換料及檢修後並網,於廿一日以全功率發電,惟兩日後即出現事故,綠色和平認為不尋常,要求保安局及港核投公開更多資料。

綠色和平要求有關方面公開保安局於港核投董事會所得的大亞灣核電廠運行事故報告,交代繼續運行二號反應堆與全面更換燃料棒的安全風險比較,同一批燃料棒的數目及使用狀況,以及會否全面檢測該批有問題的燃料棒等。

輕微事故亦應通報

大亞灣核電站安全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李焯芬,昨出席一個核電安全研討會後稱,未知今次事故的調查報告何時出爐。對於有建議指即使輕微事故亦應通報,他認為此建議值得考慮,以加強核電安全的透明度,他亦提議可考慮將安全諮詢委員人數擴大,以及將事故調查報告公開,稍後會向委員會提出。

李焯芬續稱,不少擁有核電廠的城市,對公眾自小進行有關核安全的教育,市民對核電事故有一定認識,但本港算不上核電城市,公眾對核電安全認識不深,他認為有需要加強有關的公眾教育。

中電常務董事藍凌志則在會上表示,贊同應增加核電事故的透明度,對於任何建議均保持開放態度,但強調是次事故只屬輕微洩漏,並已即時向港府作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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