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大學熊玠教授認為,兩岸簽署的ECFA,可令台灣在東盟與中國的自由貿易機制上有游走空間,有利發展。
中國與東盟簽訂的自由貿易協議之中,據說包括了在國際貿易上常有的「最惠國待遇」條款(MFN),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矩。有此條款,即無論將來東盟成員彼此貿易之間有任何對等互惠的貿易方式,中國將同樣受惠。台灣與大陸均為WTO成員,所以兩岸簽署的ECFA,不論當中有沒有明文規定MFN,雙方亦應按照WTO的規矩及不違背MFN的精神:外貿上,按照WTO的精神,台灣也能在中國與東盟的自由貿易機制裏獲益。
ECFA是給台灣一條能確保其經濟安全的生路。一般台灣人或許對細節的認識沒有那麼深,但也有足夠智慧可以領會到ECFA對台灣可能帶來的好處,這方面可以從過去多次的民意調查中反映過來。
台灣《遠見》雜誌民調中心在今年一月的民意調查發現,有超過五成的受訪者認為ECFA對台灣經濟具重要性,亦有近五成受訪者不相信兩岸簽訂ECFA後將降低對「民眾權益」的保障;今年四月的民意調查則顯示,民間支持馬英九政府簽署ECFA的支持度為百分之四十六,亦有超過七成受訪者認為,「沒有與附近國家簽署經貿協定」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有「嚴重」的影響。
可見,台灣主流民意是支持兩岸簽署ECFA的。難怪連曾經撰寫《M型社會》一書、日本策略大師大前研一近日遊台灣時亦表示:「ECFA是精心調製的維他命,可為台灣補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