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伏擊季詩傑 兇徒囚四月

【本報訊】社民連秘書長季詩傑今年四月三日凌晨返家時在住所外遇襲受傷,任職地盤的水泥工人二十五歲男子承認行兇,指因曾與季在酒吧爭執而結怨,事發當日他酒後在街上遇見季,便與同行人士向季施襲。法庭認為季傷勢嚴重,被告糾黨行兇罪加一等,判他入獄四個月。

被告馮偉安,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季詩傑亦已到庭準備作供,惟被告突然認罪,季不必出庭。被告承認於今年四月三日,在銅鑼灣希慎道一咖啡店外與另一人襲擊季詩傑令他受傷。季當晚遭兩男子襲擊受傷,被送院檢驗,留醫一日後出院,而他根本認不出是誰人行兇。

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當日只是碰巧遇上季才向他施襲,並非有預謀地在其寓所附近埋伏,而且被告沒有使用武器,又是首次犯法,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ESCC 22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