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昌案上訴終審法院得直,似乎是小事一樁。以平常心看,這更可以形容為香港法治的勝利,但是,因為涉及到李國能的接班人、下屆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恐怕就不單純了。
林炳昌案,終院作出與兩個下級法院南轅北轍的判決,結果雖然令人意外,但是這種「意外事件」不是今天才有,終院推翻下級法院判決過去常有發生,甚至大至「居港權」問題,香港社會鬧得翻天覆地。所以,這回如果不是涉及馬道立,也就不值得感到「意外」。
馬道立的判辭是被終院五名法官一致推翻的。馬道立去年處理先科案的上訴,不但駁回林炳昌的上訴,直斥其罪行嚴重,更接納律政司的申請,將刑期由四年加至六年。終院最終判決的一百五十八頁判辭,指馬道立把案件程式混淆,把審訊中途的表面證供裁決,與最後裁決混為一談,似是未審結便將林炳昌定罪。
馬道立去年於判辭中,曾斥責林炳昌以「利益衝突」為藉口,將人身保護令的申請交予另一家律師行辦理,但實際是為方便隱瞞自己作為「幕後黑手」的身份,以便控制大局。然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認為,馬道立的觀點有失誤,因為由林炳昌負責申請人身保護令,確實有利益衝突之嫌,認為林炳昌並非信口胡扯。李義又說,對於馬道立一口咬定林炳昌明知女秘書受廉署保護的說法,感到難以理解。
說實話,要普通市民真正明瞭案件的所以然是困難的,但是至少大家都會認為馬道立是判錯了案,因此,對於馬道立接任終院首席法官的事,香港人必然要打很多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