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食物營養標籤法例昨日正式生效,市面大型零售點出售的食物已貼上「1+7」營養標籤或「小量豁免」標籤。不過,有直接從韓國入貨的個體式韓國零食店即使增聘兼職員工及通宵趕製標籤,可惜仍無法趕及替所有上架食品貼上標籤,惟有「一路賣、一路貼」。食物安全中心則指首年執法會較有彈性,不會即時檢控。
每年銷量少於三萬件的食品可申請「小量豁免」,食品包裝只須貼上該食品已獲豁免的標籤即可。食安中心至今已批出逾一萬九千宗申請,佔整體食品量約三成,昨日法例生效首日視察所見,有零售點幾乎一整行貨架的食物均貼上「小量豁免」標籤,即使法例生效,消費者仍無法知道食物營養素含量。
對個體式零售店來說,營養標籤法令他們大感頭痛,尖沙咀一間專售韓國食品的超市負責人丁先生,昨午仍與兒子及兩名增聘的兼職員工趕製標籤,由於所有貨品均自行從韓國購入,包裝只有韓文營養標籤,四人已連續三日通宵為上架貨品貼上自行翻譯的英文標籤,可惜無法趕及法例生效首日完成,韓國籍的他說:「讓食安中心檢控可能還沒有這麼煩,以後日日都要不斷貼,好困擾。」
該店為讓消費者能了解未貼上標籤的產品營養素含量,惟有暫時在貨架張貼所有產品的營養標籤,甚至賣一件才貼一件,丁估計至少一星期才可完成製作標籤工作,與該店毗鄰的另一間韓式食品店亦有類似情況,負責人透露昨只有五成產品符合法例要求,現正日夜趕工。
而九龍城一間泰式食品店,由於產品銷量有限,店內有三成產品已獲批「小量豁免」,不過有一成產品申請仍未獲批,因此員工昨早急忙為該批產品貼上「1+7」標籤以符合法例,觀塘一間士多則有供應商前來將未符合要求產品下架。
零售點未完全準備妥當,食安中心指,昨日起已開始檢查食物的營養標籤,不過首年執法會採取較彈性方法,若發現有不符法例產品會先去信有關商戶要求在二十一日內解釋,有需要更會提供技術協助,其後再不合法則發警告信要求六十天內改善,仍不符合要求才會檢控,而食安中心昨未有收到食品不符合新例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