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老婦在深水埗公園水深僅一呎的池中溺斃,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政府必須為事件負責,歸根究柢都是政府外判制度造成;當局將公園的前線管理工作外判,卻沒有做好監管工作,許多外判員工為保飯碗,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終導致出現見死不救、無法挽回的悲劇。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美其名省錢,將公園清潔、保安等前線及基層工作外判,由非公務員人士擔當,這種制度一直存在問題,可惜政府視而不見。王續稱,外判員工責任感一般較輕,一切按照公司指引做事,對於將「孭上身」的事,可能會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更甚者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可能漠視涉及生命事故。
他指,這次深水埗公園保安員未有即時跳落水池拯救遇溺老婦,只反映他們未盡做人的基本道義,但需承擔的責任不大。歸根究柢,是政府外判工作所致,若果保安員是公務員身份,他們有責任去做好服務之餘,還需負上救人責任。所以,為免同類不幸事故再發生,當局須重新檢討現行的外判制度,不能一味以省錢作藉口,令政府的服務每況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