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睇知淺水 拒救無藉口

【本報訊】市民在見義勇為時,自顧安全無可厚非,但在水深僅及小腿的水池,卻「袖手旁觀」實在無法叫人接受,港九拯溺員工會總幹事郭紹傑稱,公園噴水池若目視可看出深淺,沒理由不落水救人;有醫生指,遇溺後六分鐘是救人黃金時間,拯救必須爭分奪秒。

郭紹傑謂,落水救人必須先探水深,救人者可將木棍或竹枝插入水中,以確定深淺,但若果現場環境複雜多變,不能確保安全,縱使水淺亦不應逞強;不過,公園水池目視已可看出深淺,若仍以不知深淺為由,不肯落水池救人,實是無稽。

急症科專科醫生彭繼茂指出,遇溺致命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大腦缺氧,因為水入肺後,會將氧氣洗走;二是上呼吸道抽搐,導致窒息。他謂,人在腦幹缺氧的情況下可存活六分鐘,一旦錯過就難以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