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因為我信,從不問為何、如何、何時、何地,總之我信真理始終實現。但做甚麼才能令真理實現?只要虔信,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這是宗教追求,非政治爭逐。宗教追隨絕對真理,政治爭逐卻「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把政治宗教化,不過是政客欺騙群眾的手段而已。
有風采的政客受萬人景仰,儼如神的化身,我問「信眾」為何追隨,答道:「他說出我心中所想,且句句到肉。」我問:「若所說如斯到肉,他有否做過甚麼實現你們心中所想?」信眾卻無言以對。
信者繼續信,只是信仰未受考驗。若信的是「一人一票,人人政治權利平等」這普世價值,又有誰能質疑?且香港一日還沒有一人一票全民直選,信仰便有存在空間:信眾盼望直選「從天而降」,如同「天國降臨」一樣。未能寸步不移,緊守直選「從天而降」教義者,或改信「一人兩票」者,全屬異端邪說,受撒旦引誘,施以綑綁木柱活活燒死之刑,乃罪有應得。
然而,為救贖不肖人類付出生命者是神,以群眾屍體救贖自己者是政客。那麼,宗教與政治便不可混為一談,後者所追求的不可能是絕對真理,乃是因時制宜,在某個時空最多人接受、最多人受惠,因而最可能達致的境界。至於未能接受這境界者,文明政治體制有保障他們繼續表達異議的自由、繼續爭取的自由、選擇離開的自由,甚或為未能受惠者設立補償機制。
這就是政治。把政治與宗教混為一談,只會陷入深沉抑鬱,到頭來失落迷惘,連個人的智慧和判斷也不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