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隊教練非禮表證成立

香港跳繩代表隊前總教練鄭子廚去年七月,帶隊參加在港舉行的「第五屆亞洲跳繩賽」,當時他與十三歲參賽男童同住一房時,疑因天氣熱及房內冷氣不足,二人「一絲不掛」大被同眠期間,涉嫌替男童手淫而被起訴。被告昨於粉嶺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反指當時房內冷氣強勁,二人均有穿衣及分床睡,他更強調當時有開房門,故根本沒有非禮事件發生。

廿八歲被告鄭子廚被控去年七月廿五日,在沙田的香港中文大學的國際生舍堂內非禮男事主X。控方昨先播放X與警方錄取的供詞影帶,X指事發時與其他隊員到中文大學參賽,期間要在該處的舍堂留宿。X原與另一隊員同房,惟入住另一房的被告指稱其房太小,而調房與X同住,被告與X並共睡一床。

事發當晚,被告指天氣太熱及房內冷氣不足,決定裸睡,X亦跟隨。X入睡前發現腳上沾有黏液,遂用紙巾抹去;其後又發現被告肚上有不明液體,於是遞紙巾給被告。X表示睡至矇矓間感到下體痕癢,不久即感到有「濕濕地及透明」的物質;雖然他因蓋着被而看不清,但感到被告用手上下郁動其下體。但他翌日無即時告知他人,約於兩周後,在八月十二日將事件告知跳繩隊的領隊沈健威(譯音),沈再通知X母。

邀被告吃飯 狀甚親密

X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其母事發時曾致電問他與誰同房,X估計母親得悉自己若與被告同房後,會怕被告「會做啲乜」而發怒,遂訛稱是與另一隊員同房,惟X母不信,再拜託女教練代為查看。X又承認下體或因遭被褥摩擦才感痕癢,但經覆問後,X又堅稱該物件有溫度,肯定那是被告的手。

而X母親作供則指,因X大讚及仰慕被告,曾邀請被告上門吃飯,惟席間她見被告不時搭着X肩膊,又拿着X的手親吻,狀甚親密。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時否認與X有親密行為。他指X主動要和他同房,又承認與領隊傾談後,因避嫌而調動房間,但最終有隊員因不安而未能入睡,他才撤回調房指示,再度與X同房。被告又指房內溫度太低,因此打開房門,且當時他與X均有穿衣,且是分床而睡。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FLCC 23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