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全港約二千萬張八達通卡或相關產品流通市面,但原來除非用戶主動申明反對,否則八達通卡公司有權將用戶的個人資料作推廣用途。個人八達通用戶在申請時可閱讀「個人資料聲明」,然後作出申報,但一千八百萬非個人八達通用戶,如非自行上網或向八達通卡公司查詢,根本不知有此聲明。調查顯示,七成半八達通用戶認為,聲明條款不合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正對八達通卡公司進行調查及視察行動,確保處理個人資料的行事方式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完成後會盡快公布結果。
新世紀論壇本月初電話訪問一千名市民,九成表示購買八達通時,沒有看過「個人資料聲明」;七成八擔心個人資料及交易資料被八達通卡公司濫用;七成半認為,用戶個人資料可被八達通卡公司作推廣直銷之用,並不合理。
九成受訪者認為,要用戶主動向八達通卡公司私隱條例事務主任提出反對,八達通卡公司才停止使用用戶個人資料,條款不合理。新論壇理事陳偉強批評,「市民無主動反對就當同意,對市民唔公平。」他指,市民到港鐵客戶服務中心購買非個人八達通卡,職員根本無提醒市民注意個人資料聲明。記者昨嘗試向多個港鐵站職員索取八達通個人資料聲明,職員皆不知情。
新論壇地區事務部主任陳財喜認為,八達通卡公司應刪除聲明中不合理條款,更不應將用戶個人資料用於與八達通核心業務無關的商業用途,應增加透明度,讓公眾更了解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發言人強調,非個人八達通不會儲存任何個人資料。該公司亦決定,今年第四季起,個人八達通或產品將不會儲存用戶的身份證號碼。
港鐵回應稱,申請個人八達通的市民填寫申請表時,表格清楚列明八達通卡公司處理個人資料的部分。但市民購買非個人八達通時,港鐵按八達通卡公司安排,派發使用指南及實用小貼士。
消委會去年共接獲九十宗有關八達通的投訴,今年首五個月有十九宗,內容涉及取消卡的收費、壞卡後無法退回餘款及換卡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