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侮辱回報是選票

為何侮辱?為要宣洩心中憤怒,或為要以粗暴語言「懲罰」他人。侮辱不對,乃因粗暴語言一出口,便有理說不清;對他人作主觀判斷,便出言傷害懲罰,更有濫用私刑之嫌。

那麼,有沒有侮辱是對的?向秦檜像吐口水又如何?我認為舉凡侮辱他人,永不會是對。即使向秦檜像吐口水,也算是壞榜樣,帶給孩子的訊息是:若目標選擇正確,吐口水也可是對的;況且,吐了口水便走,不加深究,孩子連秦檜是誰可能也印象模糊,充其量只知他是奸臣一名而已,因而自小養成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惰性。

罹患肺癌老反共一改常態,支持與阿爺談判,更支持後者認可的「一人兩票」政改方案,並由於他「一錘定音」,令方案獲足夠票數通過。有異議者對此不滿至極,於是率眾狠擊,當面謾罵其「癌症上腦」,事後遭幾乎一致惡評。

此乃是粗暴語言一出口,便有理說不清的例子,罵人者解釋口出惡言皆因「義憤填膺」,但輿論根本不會理會他罵人是否有理,總之以人家罹患的危疾來侮辱,行為低劣,比詛咒他人患危疾更甚,因此肯定不對。況且,政治觀點從來沒有絕對的對或絕對的錯,罵人者亦犯了無憑無據即以主觀判斷怪罪他人,且出口傷人的錯誤。

上述道理,對「眉精眼企」、靠政治生存的人來說,又豈會不懂?顯然,罵人者正是為政治生存而罵:受千夫所指不打緊,只要每千人中有幾十人認為罵得有理便可,蓋因連任與否,就是靠這幾十人的選票,他們之中罵得更狠的憤青、憤中和憤叟可能大不乏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