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俊和集團承辦香港國際機場客運大樓「翔天廊」之冷氣工程後,交由一名冷氣技工招攬人手,惟該名技工要求工友支付回佣作介紹費,合共涉款十九萬餘元。涉案冷氣技工早前被裁定罪成判囚三年,並須向俊和交還之前收取的七萬六千多元介紹費。至於同案五名為獲取工作而被迫行賄的工友,法官認為實在是此案受害人,故雖分別判囚六個月及九個月,但一律獲准緩刑一年。
法官昨判刑後語重心長向五人指出,「你們不應以為自己職位低微,香港無咗你哋又點得」,叮囑若日後再遇上相同情況,應堅持及報警。法官坦言「不能接受你們被欺壓,你們亦不應被如此對待」。
被告的冷氣技工周少明早前被裁定十九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判囚三年,另五名被告孫志強、梁偉清、朱臻祥、危偉忠及夏華傑則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昨判刑指五名被告並無申領綜援,憑一己努力養家,實在值得尊敬,加上五人角色被動,為了獲取工作才被迫行賄,考慮情況特殊故分別判五人入獄半年及九個月,但全部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DCCC 89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