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成恩,報稱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二年級學生。他昨承認於今年三月廿六日,於灣仔譚臣道王子商業大廈一間琴行內,非禮七歲女童X。
抱坐大腿 觸摸私處
案情指,X為一名小一學生,去年九月開始於肇事琴行內學習小提琴。事發當日被告是她的老師,二人在一個琴房內上課。期間被告將X抱起坐在他的大腿上,不久將她放下,更乘機從後揭起她的裙子,並伸手隔着內褲觸摸她的私處,還要問她:「呢度係邊度嚟㗎」,X大驚未有回答。
下課後X由外傭接走,外傭見X鬱鬱寡歡,追問下揭發X遭人非禮,遂通知僱主報警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ESCC 19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