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知名已婚富商的一名情婦,向和她有性關係的私家偵探追討一千七百八十萬元欠債一案昨續審,涉案情婦T女士遭被告律師質疑若千七萬元屬借款,為何無借據兼無收利息,又指T遭恐嚇十五個月後才突然報警,全因得悉男方結婚故報復,T連加否認。當T被指沒有被告相伴的日子好沉悶時,T則怒斥「佢騷擾我同家人,呢個人行為可恥卑鄙!」
年逾四十歲的T昨繼續戴着墨鏡接受被告一方盤問。一直強調與被告毫無感情,二人僅有性關係的T,在兩日審訊期間一直情緒激動,不斷拭淚及嚎哭,律師及法官對她的眼淚由最初的體諒,慢慢轉成要求「唔好再喊」。
她昨被指與被告邵偉端之關係一直親密及開心,在明知對方有女友的情況下仍然自願性交,被告除了將深井縉皇居寓所的門匙交給T叫她「得閒上去望吓」外,更於T報警前、即○七年十月前向T送贈小狗,另T對被告因生意出問題而萌生跳樓自殺之念亦表現關心,顯見兩人關係一直良好,直至T由新加坡返港得悉被告與女友結婚才決定報警。T聽罷強烈反對,堅稱兩人僅屬有性關係的普通朋友,更強調小狗屬「佢買完唔要,仲要問我攞番錢」。
被告律師續指,T指被告於○六年八月開始恐嚇她,為何不即時報警,T哭訴為免影響六十歲富商男友及「見報」,亦希望被告還款即了結事件。律師續指,T在誓章曾承認借出巨款後雖現金緊絀,但在內地仍然有具價值之金屬及酒店等投資,加上在港所住物業亦超過二千萬元,顯見她「水源充足」。
相反被告於○七年被凍結資產後,顯示他僅有價值二百八十萬元的縉皇居及不足一百萬元以下的資產,所有借款均「賭輸晒」,可見T明知被告只屬「空殼」,根本無意追討欠款,而T之行為僅為被告添麻煩,T聽罷激動否認,更斥被告行為可恥,「為咗向我攞錢,佢唔放過我!」
律師質疑T借出巨款一直沒有要求被告簽借據,亦沒要求收取利息,此舉顯見有關款項並非借款,僅屬饋贈或性服務費用,T反駁全因被告認為簽借據「好肉酸」,但T對無收利息則表示「唔知道」,惟T強調款項全屬借貸,因被告承諾會還款才借出。聆訊繼續。
案件編號:HCA 222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