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中心,顧名思義是為青少年提供服務的地方。不過,本報巡查發現本港大部分青少年中心已淪為小童及家長的集結地,反而甚少青少年踏足,有中心為取悅家長,所舉辦的興趣班亦以兒童為主。學者直指,政府一直未為青少年制訂新政策,而青年約章亦已是在十多年前訂立,加上受撥款措施影響,不少中心只有改向易達標的兒童活動下手,所謂的青少年中心已經名存實亡。
為了解青少年中心的現況,本報記者日前在網上搜尋,發現不少青少年中心已經轉型為「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換言之,服務對象除了青少年外,還有兒童。記者及後走訪了香港、九龍及新界多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發現場內聚集的多為十一歲以下的小童,當中不少還有家長陪同,活像一間幼兒園,除了自修室有青少年溫習外,各活動室內也難找到青少年的蹤影。
記者向中心職員查詢提供予青年人的活動,發現活動內容甚為沉悶,多為義工、烹飪、玩泥膠或繪畫等。雖然有中心提供日營服務,但費用不便宜,如參加一天四小時的划龍舟訓練,收費為一百九十元;一天的軍訓日營亦要二百三十元。一名中心職員直言:「係啊,我哋(中心)嘅青少年活動係少啲,小朋友嘅活動就會多啲!」有職員更承認,較少青少年涉足青少年中心,因為他們較喜愛參加戶外活動。
不過,最諷刺的是,青少年中心鮮見青少年出現,相反中心外圍卻有不少青少年流連,有些三五成群聚在一角聊天,有些則一起玩搖搖。記者上前問他們為何不到中心耍樂,他們不是指不知道中心內有甚麼活動,便是指活動沉悶,不想參加。
一直以來,青少年中心被宣傳為可發展領袖才能,並提供公民教育的地方。不過,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建華認為,該些口號及目標早在八十年代訂立,相反政府近年已再沒有制訂新的青年政策,「依家講嘅青年約章,都係十幾、廿年前嘅事!」鍾指出,政府自九一年開始已沒有制訂新的社會福利文件;而九八年後,以往針對青少年的五年計劃及評估更完全「停產」,青少年中心根本沒有一個明確方針依循發展。
鍾又稱,受一筆過撥款措施影響下,機構只着重服務承諾及活動數目,青少年服務因而被忽略,「咁深耕細作嘅嘢又點會有人做,啲中心不如做啲容易達標嘅活動好啦!」鍾指出,雖然政府指每年用於青少年的服務經費逾十五億元,但相對每年撥款予福利事業的逾三百億元撥款,只佔約百分之五,令各中心「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青少年服務更形緊絀。他建議當局要盡快作出檢討,並制訂合適的青少年政策配合發展。
就青少年中心的使用問題,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現時全港有一百三十七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青少年服務,服務包括個人指導及輔導、為身處不利環境的青少年提供支援服務、社群化服務等。發言人指出,該署會透過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為六至二十四歲兒童及青少年提供多樣化及適時的預防、發展及支援服務。
青少年服務 撥款(百萬元)
2009 - 10修訂撥款 1,547.4
2008 - 09實際撥款 1,524.9
2007 - 08實際撥款 1,311.7
2006 - 07實際撥款 1,266.5
2005 - 06實際撥款 1,250.4
■圖:李西全、崔祖佑/文:徐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