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英國人則說:「一次成無賴,永遠是無賴。」有些人死性不改,劣根難除,一次無賴,永遠無賴,一次做賊,永遠做賊。
《東方日報》報道,壹淫媒不斷侵犯東方報業集團的知識產權,十五年來累計侵權多達四十八次,賠償金額合共逾三十萬元,令人咋舌不已。如果侵權行為是偶而為之,還可以解釋為疏忽或大意,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十八的侵權,三歲小孩也知道這是蓄意的、有預謀的。正如有人說「東方做,蘋果盜」,東方花費龐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採訪新聞,報道新聞,而壹淫媒則順手牽羊,不勞而獲,難怪淫賤黎做淫媒可以做到上市。
有人問,難道香港沒有王法?香港當然有王法,而且有專門保護知識產權的《版權條例》,觸犯條例屬於刑事罪行,只可惜,香港的王法有如聾子的耳朵──擺設。試想想,壹淫媒侵權成性,劣根難除,如果不是港府包庇,餘孽縱容,它能夠一犯再犯至今依然絲毫無損嗎?侵權行為無疑夠卑鄙、夠無恥,而包庇侵權者顯然更卑鄙、更無恥。
古人說「紀綱一廢,何事不生」。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對侵權行為隻眼開隻眼閉,甚至在接到受害者的舉報後亦無動於衷,若無其事,如此這般,還有甚麼事不可以發生。難為當局把保護知識產權喊得震天價響,說穿了,他們保護的不是知識產權,而是淫媒的侵犯權、偷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