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員工擬允逾60歲續約

【本報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立法會秘書處員工對職系改革建議的意見,包括取消六十歲的退休年齡,以及容許員工轉職系時保留部分原有的較優厚福利。

秘書處於本月初曾就秘書處事業發展計劃及接任策略諮詢各職系的員工,預料今日行管會將討論員工意見,以便拍板決定是否推行改革建議。由於秘書處多名高層員工會於未來數年到達退休年齡,令秘書處可能出現青黃不接,故此建議在符合不影響下一級員工晉升、有實際需要、得到行管會批准及每年檢討一次這四項條件下,容許員工在六十歲後可獲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