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之珠」變國際污點。本港光污染問題嚴重,有國際天文月刊五月號專題討論光污染,竟以本港夜景為封面,表明本港光污染厲害。環保團體不滿港府至今仍未完成光污染立法的顧問研究,逾期半年,促請當局盡快公布研究結果及立法。團體建議可倣效美國及英國的做法,循熄燈時間、光度、燈光角度及燈具設計四方面規管本港所有戶外廣告燈、裝飾燈及其他照明。
香港天文學會會長楊光宇指出,國際天文雜誌《Sky & Telescope》每月銷量約十多萬份,上月討論光污染問題,內文雖然未談及香港的情況,但竟以香港夜景作為封面,「即係話連國際間都覺得香港光污染嚴重,先上得封面。」他促請當局盡快立法規管光污染,免成國際笑柄。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鄭思翎指,當局聘請顧問公司研究針對光污染立法,早前諮詢其意見。環保團體建議全港按規劃署的分區大綱圖分為四區,包括:生態保育區、郊區及純住宅區、商住混合區及純商業區,逐區收緊規管,以保育區最緊,純商業區最寬鬆。
規管範圍涵蓋所有戶外廣告燈、裝飾燈及其他公私照明,保安、交通照明如街燈及節日燈飾等可豁免。主要規管熄燈時間及光度,除保育區,其他三區的廣告照明須於晚上十一時至上午七時熄燈;光度按不同地區有不同規管,主要少於三十勒克司。團體又建議設投訴機制,即使照明裝置沒有違規,若市民投訴,政府亦要跟進。
以光污染黑點旺角西洋菜南街為例,一個戶外廣告燈光度可達二千至三千勒克司,鄭承認規管初期多爭拗,執法有困難。現時沒法可依,至少有三宗向環保署投訴光滋擾的個案不獲受理,包括紅磡廣場被投訴後,竟變本加厲多裝一盞燈。環保署如無牙老虎,有必要立法。環保署回應指,顧問報告將於短期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