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功能組別選舉

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公開承認,功能組別選舉不符普及和平等的普選定義,也就不符合《基本法》的普選標準。從任何合理的角度來看,廢除功能組別選舉是理所當然,且功能組別選舉屬殖民地的體制,回歸後「一國兩制」不是維持殖民地體制,更應革除。

功能組別選舉,最初是把殖民地政府權力架構中不明文規定的利益代表制度化下來。以前殖民地政府倚靠的是本地英資財團和買辦家族,上世紀「六七」暴動後,香港政治生態改變,在英國主導下,殖民地政府加入本地工商界、專業團體作為政治支持力量,逐步把以買辦為主的十九世紀殖民地體制現代化。

自中英談判開始,本地英資財團撤退,華資地產集團補上,加上香港經濟結構轉型,地產集團的勢力擴張,功能組別選舉成為他們干政的一個渠道和工具,而珠三角港商企業一直還未能打入權力結構。末代港督彭定康改革,陰謀論指他用民主顛覆香港,另一角度則是他想終結殖民地體制(觀乎他卸任後在歐盟裏對中國的友好態度,以及他的民主素養,也許後者更為可能)。

回歸後不改功能組別選舉,更加上分組投票,實際上是增強功能組別利益在政制裏的權力,因此造成今天尾大不掉的局面。

北京政府可能還未理解功能組別選舉的既得利益性質,以及對特區政府權力的影響,也可能有一些官商勾結的因素,端倪可見諸最近內地外匯外貿大案的牽連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