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護女勇擒校服色魔

沙田區港鐵站本月出現「摸臀色魔」,一名有大學程度的廿六歲男技術員,專揀校服女生施以「鹹豬手」摸臀,短短五日內在該區港鐵站,五度公然追逐兩名校服女生犯案。其中一女生三度被侵犯後因「怕怕」下,由父親護花送上學,惟她仍遭技術員「追擊」摸臀,結果被其父捉個正着,當場另一女生亦自爆曾遭他摸臀。被告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五項非禮罪,收押以待背景及精神報告始判。

廿六歲被告徐志榮,外表斯文及戴黑框眼鏡,身穿紛紅色恤衫及黑色西褲應訊,在犯人欄內站立時「寒背」的被告,應訊時滿面羞愧。他被控今年六月七日至十一日內,於港鐵大圍站四次非禮十五歲女生X,及在沙田圍站一次非禮十四歲女生Y。

裁判官表明上訴庭就此類案件有指引,而被告三番四次非禮年幼女生,無可避免會判囚以懲,下令將被告收押至六月廿五日以待索閱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始判。

辯方:被告喜歡看穿校服少女

辯方求情指,被告擁有大學教育程度,目前任職電腦技術員,月入一萬元。辯方又指被告非針對案中事主,事實上被告只是喜歡看穿校服少女,並沒有精神病紀錄,而事後被告對案中兩名女事主深感歉意。

案情透露,六月七日早上七時許,上學途中的事主X由大圍站轉車,惟途經扶手電梯時感到被人「摸屁股」,轉身發現只得被告在身後;稍後,X與女同學於大圍站月台等車,一直尾隨X的被告食髓知味,再站在X身後摸臀,X與女同學深感驚慌,但當時沒有報警。

三天後早上,X及女同學於大圍站再遇被告,兩人已急忙奔走欲避開被告糾纏,惟被告於該港鐵站出口位置「衝向X,觸摸佢臀部」,X向港鐵職員投訴,惟被告已逃之夭夭。

X翌日遂由父親「護花」上學,仍於大圍站再遭被告摸臀,X遂指着被告大嗌「我畀佢非禮!」父親馬上截停及制服被告。在場另一名十四歲女事主Y,被事件驚動「趁熱鬧」時,即場認出被告早前亦曾於沙田圍站向自己摸臀。警方接報後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FLCC 145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