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嫌迷幻司機控六宗罪押後訊

【本報訊】本月八日涉嫌在大埔區危險駕駛的「迷幻」司機,昨被解往粉嶺法院提訊,被控危險駕駛及在藥物影響下駕駛等六宗罪,暫毋須答辯。控方押後案件至七月七日再訊,以化驗涉案毒品,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案中被告為羅耀龍(三十五歲),報稱廚師。控方在庭上透露,涉案車輛為被告僱主所有,僱主曾拒絕被告使用車輛,惟被告私自拿走車匙駛走該車。警員於案發時看見涉案車輛在路上「舞龍」,連衝六盞交通燈,又高速駛入對面線,於是截停車輛。警員發現被告鼻子沾有白色粉末,在他身上搜出懷疑毒品,故將他拘捕。被告警誡下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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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沒有駕駛執照及第三者保險,在大埔區危險駕駛,以及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事發的車輛;同日,被告在大埔半山洲山頂花園藏有一克氯安酮。

辯方透露被告與同居女友育有五名兒女,其中一名剛於六月二日出生,現時仍在留醫,女友已出院照顧另外四名兒女,故被告希望保釋照顧女友及兒女。裁判官聞言即反問:「佢嘅情況點談得上照顧女友?」並駁回申請。 案件編號:FLCC 140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