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新婚夫怒摑33歲妻

兩巴掌打碎一段相差十五年的新婚「姊弟戀」。十八歲青年剛滿成年,即當上卅三歲失婚愛侶的第二任新郎,還「越級」兼當五歲繼子的小爸爸。惟夫婦前晚為管教兒子問題小爭拗,演變有人怒摑妻子的傷人事件,嚇得女方反鎖房內退避,惹來自殺疑雲,驚動警方到場將涉案少夫拘捕,女傷者則送院檢查。

被捕青年姓吳,據知,他剛年滿十八歲及領取成人身份證不久,即與曾經離婚的姓張女友結成夫婦,還不介意女方需照顧跟前夫育有的五歲兒子,在東港城第六座一單位居住,共譜三人新世界。夫婦間中會為管教兒子問題發生齟齬。

反鎖房內恐有不測

前晚深夜十一時許,夫婦疑又為管教兒子問題爭執,吵得面紅耳赤。期間,有人怒不可遏,竟當着繼子面前,涉出手掌摑妻子兩巴掌,面頰登時紅腫。張婦痛極激動嚎哭,跑返房內及反鎖木門,一直不肯走出。丈夫多次拍門勸喻無效,恐妻子做出傻事報警。警方趕至時,發現張婦已平復情緒,並無自殺,但查問下揭發吳涉嫌襲擊,將他拘捕,並將女傷者送院檢查。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近年愈來愈多老妻少夫,尤其女士屆適婚年齡,尋找匹配對象機會愈少,不惜降低理想對象的學歷及年齡要求。惟十八歲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愛尋求刺激及個人空間,仍要他人教導引領,當丈夫及爸爸屬極大考驗。

老妻少夫易有矛盾

相反,較年長妻子思想成熟,尋求生活安穩,雙方更易出現矛盾和不協調。司徒建議夫婦管教子女時,須冷靜尋求一致方法,有需要或可向社工求助。

另一方面,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結婚時如已足十六歲但未滿廿一歲,必須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否則與該人結婚的另一方,又或協助或促使他人與該人結婚,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