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方案 社會勢失動力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指《基本法》的「普選」定義包括「普及」和「平等」,「人人享有平等選舉權」,但同時附加了兼顧各階層利益等四項原則。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昨日解讀該番講話,指喬只是重申中央的基本立場,強調《基本法》並無必然要求將來普選特首的提名權要平等。他又指香港政制設計只能按《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人大常委會決定進行,不可引用國際上的人權及公民權利定義去處理。

影響中央與特區關係

劉兆佳又說,若立法會再度否決政改方案,會為社會帶來五大影響,包括令市民對民主的支持度下降、民主派失去發展機會、民主派與中央關係出現「唔理想狀態」、影響中央與特區關係、甚至會使整個社會喪失發展動力,令港府一直致力減少政治衝突及製造社會和諧的努力付諸流水。

此外,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民主黨提出,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再交全港市民選出的區議會方案,即使二○一二年未能落實,一六年亦可考慮,呼籲泛民先通過現方案。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反駁:「二○一二年都未處理好,依家又走嚟講二○一六年,小小誠意都畀唔到,再講都無謂,投咗票先講。」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更直斥有關建議是「氹細路哥」,強調他們要求的是終極普選,「再退就真係二○四七年都冇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