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中學校監的一名男性宗教機構人員,被指與曾就讀該校的一名中文大學博士男生發展不倫關係,博士生涉嫌利用兩人的「淫褻遊戲」錄影片段勒索對方巨款,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披露事主曾多次邀約被告到其宿舍,撫弄被告的陽具及大玩拍屁股遊戲,被告稍後由一名「阿姨」教路,暗中拍下猥褻片段後,先後勒索事主合共六百卅萬元,又到其所屬宗教機構總部勒索另一高級人員。
男被告張家和,現年廿七歲,為中文大學經濟系博士生。被告被控兩項勒索及兩項串謀勒索罪名,控罪指他於二○○九年四至五月間,與女子王琦串謀勒索一名宗教機構人員X合共六百卅萬元,以及該機構另一高級人員Y。被告否認控罪。
擁有碩士學歷的宗教機構高級人員Y昨出庭供稱,去年五月他開會期間,接獲姓湯女秘書通知,指被告與王琦相約他見面,雙方遂於會議室會面,席間王琦表明要投訴Y的同事X先生,並解釋自己與被告相識只短短數個月,覺得「佢(被告)係一個好乖嘅學生,但覺得佢變咗。」
Y續稱,王琦當時說「佢哋(被告與X)玩一啲遊戲,呢啲遊戲影響咗被告嘅學業,覺得要投訴」,在旁的被告隨即打開手提電腦展示錄像,Y從片段中看見坐着的X正與背向鏡頭的被告發生不倫行為,「X左手揸住企喺度被告嘅陽具,聽到X說『講錯咗』,有打被告PAT PAT嘅聲音,被告件衫拉起咗,冇着褲,過程中向前向後搖擺」。
Y表示,他當時看了十分鐘後即說「夠啦」,並質問被告為何不拒絕X,被告回應指「X德高望重,事後我覺得天真」,而王琦當時形容被告「佢有好多新意念、新發明,對世界好有影響,但X影響咗佢」,王要求Y將X革職,永久調往大嶼山,又表示「X好有錢,要X賠償」。Y當晚即與X見面,除勸止X翌日出席一活動避免與被告碰面,又將X停職,數天後X便往報警。
控方開案時指,被告於○七年後與X相熟,多次往X的辦公室及宿舍一起彈鋼琴,惟最後數次,當被告往X宿舍時,X會脫去被告褲子及內褲,撫弄他的陽具,又叫被告跟着X說出猥褻句子,若被告未能準確重複該段句子,X便會拍打他的屁股。
被告於去年四月初依王琦指示,到深水埗購買隱蔽式的筆形錄影器材,數次暗中拍下與X的猥褻行為,然後到王琦位於牛頭角的住所將之下載到手提電腦,錄影片段製成後,王又提出用有關片段向X索款。
兩人同月先後往X辦公室及該機構九龍分部旁的餐廳見X,王琦分別用手機展示片段,向X勒索共六百卅萬元,又着被告將X出資但以被告名義買入的股票全數沽出,套現廿九萬元。X依言分別從油麻地及德福花園等銀行提款五十二萬餘元交予王琦,即X於案中就事件付出八十一萬餘元。警方稍後在王琦寓所搜獲涉案手提電腦,更搜出一張關於愛爾蘭宗教機構醜聞的新聞打印本。
案件編號:DCCC137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