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附例不公 嚴人寬己

【本報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昨開會討論港鐵附例的相關修訂,不少議員批評港鐵附例對市民的罰則過於嚴厲,部分條文亦存在灰色地帶,又指港鐵身為商業上市公司卻可擁有檢控權屬權力過大,乘客如忘記支付頭等車廂車資或說粗言穢語也會動輒被罰,但當港鐵出錯如多扣乘客車資,附例卻沒有規定要對乘客賠償,批評港鐵「律人以嚴,待己以寬」。

定義不清 罰則嚴厲

多位議員會上批評港鐵的建議修訂附例有不少灰色地帶,如港鐵雖在禁止飲食的條例中刪除「企圖進食/企圖飲用」的字眼,但立法會議員李鳳英認為飲食定義仍未釐清,「食香口膠算唔算飲食?唔搞清楚會出現好多爭拗。」港鐵車務主管蔡德贊回應指會向立法會提交公司內部對檢控乘客飲食的指引。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港鐵附例不允許市民「於港鐵職員履行職責時分散其注意力」、「企圖使用音響播放器件」、「展示物品作宣傳」等條文存在漏洞,「咩叫『企圖』播放音響?咩叫宣傳?」議員要求港鐵就灰色條文作改善。

多位議員如劉江華、李鳳英亦批評部分港鐵附例罰則嚴厲,「有遊客唔知要畀頭等車廂車資,附例雖然話職員有酌情權唔收五百蚊附加費,但好多時職員都冇用酌情權!」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劉江華則不滿港鐵「待乘客以嚴,對自己寬鬆」,只有權沒有責,「成日罰乘客,自己做錯又點?成日扣多咗八達通車費又唔見明文規定要賠番畀市民?」蔡德贊回應指若多扣車資會於車站內將貼告示通知乘客退款,並會將職員行使酌情權的指引提交予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