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溝水奉少主印傭囚三月

【本報訊】印尼女傭聲稱女僱主經常責罵她,令她心情低落,為改善僱傭關係,於是根據「家鄉古法」炮製尿液溝水奉主,最終女僱主的十歲女兒飲水時發現水中有異味而揭發。印傭昨在粉嶺法院承認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罪,被判入獄三個月。

案情指,被告MEI TRI WULANDARI(廿四歲)於去年八月來港,到女事主王蕙蘭位於大埔的家中任家傭。女事主於今年二月十八日倒熱開水給十歲女兒飲用時,女兒指水中有怪味,女事主查看水杯及熱水壺後,均發現水中傳來陣陣尿味,於是到廚房質問被告,被告即時坦承有感女事主經常責罵她,才在水中落尿,女事主隨即報警。

稱古法改善關係

被告稍後向到場警員表示因常遭責罵以致生活不愉快,才將尿液混入水中煲滾。她稍後又在警誡下承認曾聽過印尼傳說指,此做法可令僱主善待女傭。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及育有三歲兒子,她為養家才首次來港工作,最終誤信家鄉傳言才犯案,但由始至終都沒有傷害僱主的意圖。

案件編號:FLCC 134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