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危駕有片為證警懶執法

近年愈來愈多司機安裝汽車攝錄器,一旦發生意外,除可有片為證自保,更可兼任「馬路判官」將違規司機的劣行一一拍下,上載讓網民「公審」。但警方卻被指大細超,有司機拍下危駕片段後向警方舉報,竟以無人受傷為由拒受理。相反經傳媒報道的危駕片段,卻即時「跟進調查」。立法會議員直斥警方墨守成規,不懂利用新科技收集更多違法舉報個案,促警方設危駕報案電郵地址,保障道路使用者及路人安全。

近月網上流傳多段司機疑違規駕駛的片段,其中一段攝於今年三月初,屯門公路一輛高速行駛的士在貨車車尾及另一輛車的車頭狹窄位置,突然由慢線切入中線,再飆至右邊線而去,場面驚險,片段迅即引起網民極大回響,經傳媒報道後,警方即時跟進事件。

傳媒揭露警始調查

其實,自近年流行安裝汽車攝錄器後,網上懷疑危駕片段愈來愈多,單是今年三月至今,已有九宗經傳媒報道後,警方介入調查的個案。但是警方處理舉報個案的做法,卻被指大細超,對於有市民拍下危駕片段,竟然一於少理。

一間入口及分銷汽車攝錄器的電子產品公司負責人陳先生表示,汽車攝錄器在台灣、南韓、東歐等地方非常普遍,因為它可成為交通意外的佐證。不過有購買了攝錄器的顧客向他透露,曾將拍攝得的危駕片段,向警方舉報不小心駕駛的司機,怎知警方竟稱因沒有人受傷及未有發生交通意外,故此不受理。陳說:「產品本身可以起警惕作用,但連警方都唔鼓勵,嘥咗呢個科技。」

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主席蒙海強指,雖然由市民拍攝的片段在法庭不能作為證據,但可用作佐證,當事人可宣誓短片沒有被人手加工,最後由法庭決定是否接受有關佐證。蒙稱,汽車攝錄器材普及,更可改善交通安全,「大眾對網上片段嘅關注,會令交通秩序好咗,加上多咗科學佐證,駕駛人士唔敢咁放肆。」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只要不影響乘客及司機安全,安裝汽車攝錄器不需作任何申請。因此,近年安裝攝錄器的司機也愈來愈多,在拍賣網售賣此類器材的曾先生指,汽車攝錄器每月銷量多達三 、四十部。「以前要二、三千蚊一部,但內地今年初推出平價貨,幾百蚊有交易。」曾指買家多是私家車車主,目的多是防止意外後的爭拗,當中亦有人是抱着貪玩心態。曾說:「價錢咁平,好多人一部車裝兩個鏡頭,前後都影到,有用嘅片又可畀人用嚟告發啲衰司機,擺上網畀人評論,甚至主動交畀警方。」

有十多年駕車經驗的私家車車主阿華(化名),早在三年前便安裝了汽車攝錄器。阿華表示,曾試過在鬧市慢駛時,有途人衝出馬路,反被對方回頭指罵不小心駕駛;又試過有女士為爭路邊泊車位躺在地上,並報警聲稱被其車撞跌,有關經歷令阿華深信安裝攝錄器可自保,亦有警惕作用,「可以話當係娛樂或一種宣洩,有啲司機真係好離譜,喺網上揭發佢嘅劣行,對其他駕駛者亦係一種警惕。」

應設電郵接受舉報

網上違規駕駛片段愈來愈多,警方發言人只表示,如發現道路上有車輛違反交通條例,可將事件發生的日期、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違例過程記錄,前往事件發生地點所屬總區交通部報案室或任何警署報案室舉報。發言人又指,警方會根據片段內容作出相應的跟進調查。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偉業認為,警方做事不應墨守成規,應設立一個危駕電郵舉報地址,讓拍攝到疑違規駕駛影片的市民,以超連結方式透過電郵向警方報案。他說:「依家係電腦時代,警方應珍惜機會,利用市民提供嘅資料提出檢控,對改善交通好有幫助。」

■圖:崔祖佑、馮溢華/文:黃燕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