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督察妻涉摑爆印傭嘴

高級督察妻子疑因「瞓晏覺」被印傭騷擾而進行大報復,先要印傭通宵工作「冇覺好瞓」,再在中秋月圓之夜要印傭發誓不洩露搬屋事宜,於未能如願後,更涉嫌狂摑印傭致嘴角流血。她否認襲擊導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女事主作供未畢,押後至六月七日續審。

卅五歲女被告曾懷遠,任職註冊助產士,被控於去年十月三日中秋節晚,在九龍塘畢架山道的依利沙伯大廈一個政府宿舍單位內,襲擊廿四歲印傭Yuni Atik。被告當時與任職高級督察的丈夫陳誠斌及五歲的女兒在上址居住,現已搬往自置的九龍城新居。

按事主供稱,事主事發時已為被告工作一年半,事主於事發前一日的中午兩次致電找正在睡覺的被告,被告感到受騷擾,便要事主嘗嘗「成晚冇得瞓的滋味」。

血滴衫褲 被指停手道歉

被告於當晚午夜十二時許,先要事主跟被告的丈夫乘車到九龍城新居拿東西。事主一時半返回案發單位後,被告先要事主為她按摩至凌晨四時,其後再吩咐事主洗衫。事主待被告睡着才敢睡覺,但只睡了一個小時。被告於早上八時半起床發現事主正在睡覺便動怒。

事發當晚七時,被告在客廳要求事主發誓不會洩露搬屋和家中大小事宜,事主拒絕。被告遂推事主入廁所,捉住她的左手舉高說:「你發誓喇!你發誓喇!」事主答說:「我唔想死,我講過喇!」

兩人爭持約十分鐘後,被告用左手手背反手打事主的左臉,接着左右掌摑事主,直至事主左邊嘴角流血。事主的血更滴在衫和褲上,被告見狀停手及道歉,並拿一千元給事主辦簽證。

倒瀉湯打爛嘢 屢遭罰款

事主因害怕被誣告偷竊,拒絕要錢。事主在被告丈夫回家後,偷偷出門到油麻地的僱傭中心向同鄉哭訴及報警。

事主又指,她曾因「倒瀉」湯而遭被告罰了五百元,又因毀爛男僱主的眼鏡和相框,被罰二千元,被告曾在事主的銀包拿走五百元作賠償,及後事主再償還一千五百元。

辯方盤問事主期間,質疑她在警署錄取的口供與庭上證供有出入。事主解釋稱,警署安排的印尼話翻譯員當時未有向她覆述口供內容。

法庭昨日剛好為事主安排了同一名翻譯員,法庭基於該名翻譯員可能要出庭作供,決定安排另一翻譯員,並把案件押後續審。

案件編號:KCCC 12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