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樂團派贈券被轟安排失當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再就審計報告中有關香港中樂團部分舉行聆訊,多名議員炮轟中樂團派發贈券及接受商業贊助等安排失當。其中石禮謙批評中樂團多次在沒有書面解釋及批准下,「求求其其」向贊助商及傳媒發出大量自行購買的贈券;也有議員質疑中樂團以專場形式為贊助機構舉辦音樂會,除提供門票外更代為宣傳,可能出現「倒貼」,要求民政事務局與中樂團就此制訂指引。

香港中樂團理事會主席徐尉玲強調發出贈券是推廣策略之一,無意造成誤導;入帳時,樂團購買的贈券會視作推廣成本,與門票收入抵銷。

促規管受資助藝術團體

另外,議員亦批評中樂團於○三年舉辦鼓樂節後未能妥善處理近二千個鼓,導致七年來耗費六十多萬元租金之餘,近三分一的鼓更因發霉需棄掉。錢敏華解釋,由於當時舉辦時間緊絀及參與者眾多,樂團需短時間內搜羅,故部分鼓的品質未如理想,樂團事後已將大部分鼓轉贈至學校或外地。

帳委會副主席陳茂波則指出,隨着日後可能有更多藝術團體獲政府資助,民政事務局應編撰《最佳實務守則》,綜合各方例子讓不擅管理的藝團參考,在推廣藝術與善用公帑之間應如何取得平衡。